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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14-02-22 10:00:41 打印 字号: | |
  2月21日,霸州市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十八督导组、市法院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动员大会,霸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吉春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永祥宣读《霸州市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市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进行。集中精力解决“四风”问题,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改进作风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提升司法公信力。开展正风肃纪行动、司法服务水平提升行动、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行动、信访积案化解行动等四个专项行动,抓好深化发展“廊坊经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推进司法公开、廉洁司法教育、推进公正司法、法律宣传“六进”、法官下基层、司法人文关怀活动等八项特色活动。全面加强党建工作,抓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把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扎实有序健康进行。

  于吉春在动员讲话中强调,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是党安身立命之本,长盛不衰之基。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精神上来。二是要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特点和要求,确保活动取得群众满意的良好成效。三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把活动组织好、开展好,为建设创业创新之城、文化生态之城、幸福平安之城提供强大正能量。

  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十八督导组组长曹振誉在动员会上强调,督导组将紧紧依靠党委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督导工作职责,坚持以良好的作风抓督导工作。

  院长于吉春与庭室负责人签订了《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会后,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市委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投身到教育实践活动中去,把教育实践活动扎扎实实开展好,确保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霸州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