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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新举措 六个为什么
扬芬港法庭积极践行群众路线办人民满意法庭
  发布时间:2014-04-15 09:35:09 打印 字号: | |
  霸州法院扬芬港法庭下辖扬芬港镇和辛章办事处两个乡镇,法庭现有干警4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社会对法院期望值和要求越来越高,大量矛盾纠纷以案件形式汇聚到法院,当事人动辄上访,法官如履薄冰,涉诉信访的压力极大。辖区毗邻天津,经济发达,矛盾更加复杂。面对严峻的形势和繁重的任务,扬芬港法庭始终将司法为民放在首要位置,准确把握贯彻群众路线的实践要求,增强在执法办案中践行群众路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转变作风,创新举措,创造性地提出“六个为什么”,优质高效地审理案件,全力维护司法公平和社会稳定,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自2012年以来,累计审理案件691件,涉及当事人达2000余人,从未发生一起当事人上访告状,缠访闹访事件。在2013年,扬芬港法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33件,审结320件,结案率96.1%,调撤282件,调撤率为88.1%。

  一、转作风,创新审判管理模式

  扬芬港法庭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作风和审判工作突出问题,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出“六个为什么”和“一月一总结”的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约束、规范和警示的作用,不断督促干警改进工作作风,严格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案件审理公平公正、群众满意。

  “六个为什么”即:一是新收案件为什么在七日内未能完成起诉应诉及开庭手续的送达。案件经立案庭审查立案,并录入法院案件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后,要求法庭内勤每天登录案件管理系统,在三日内领取,领案后立即分配到承办法官手中,并督促案件承办人在四日内送达。二是开庭后调解的案件为什么在七日内未能完成调解书的制作。对于当庭或庭后调解结案的案件,要求案件的承办人在达成调解协议后七日内完成调解书的制作。三是开庭后不能调解的案件为什么在七日内未能安排汇报。对于开庭后不能调解的案件要求案件的承办人必须在庭审后七日内完成案件整理及汇报起草。四是汇报案情后,为什么在七日内未能完成判决书的制作。对复杂疑难案件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无特殊情况下,承办人必须在七日内制作完成判决书。五是调解书、判决书审批完成后,为什么在七日内未能完成调解书、判决书的送达。调解书或判决书不管重要与否,都要在七日内送到当事人手中。六是调解书、判决书送达后,为什么在七日内未能完成卷宗的装订与归档。由于再审案件必须以原审卷宗为依据,为消除隐患、保证工作开展,要求调解书、判决书送达后必须在七日内完成卷宗的装订与归档。结合六个为什么,该法庭建了一本台帐,每个案件的送达、开庭、调解每个时间节点都有所体现,翻开账本,案件进行到哪一步,一目了然。

  “一月一总结”即:在每个月的月初,对所有未结案件进行梳理,对于被问了两次为什么,仍未解决的案件作重点汇报;对确属个人原因未能完成的案件,限期一周内解决;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解决的案件,由全庭人员共同进言献策,确属法庭不能解决的案件一周内向院领导汇报。

  二、优服务,创新案结事了举措

为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提高群众满意度,扬芬港法庭在规范办事流程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创新举措,对干警提出热情服务、释法答疑、判后回访等工作要求。

  一是热情服务,文明执法。在法庭为当事人设置了引导牌、当事人休息室,为当事人准备了诉讼指南、诉讼风险告知书等材料指导当事人诉讼。要求每名法官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都要做到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一张笑脸、一句问候、一杯热茶,让当事人从每个细节中感受法官的真诚与热情。二是判前释法,判后答疑。针对老百姓对法律规定搞不明白、不理解的情况,法庭要求每名法官在诉讼过程中必须做到判前释法,判后答疑,让老百姓明明白白打官司。通过耐心细致的判前辩法析理与判后答疑解惑,消除当事人心头疑虑,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三是判后回访,案结事了。坚持判后回访制度,对判决或调解的案件法庭并非一判了之或一调了之,而是主动上门征求当事人意见,进一步向当事人讲明判决、调解的理由与依据,解开当事人的思想疙瘩,从而使当事人从被动变主动,心甘情愿地履行判决、调解结果。针对敏感案件和敏感当事人,通过及时的思想疏导与释法明理,让当事人转变思想,接受法官的解决方案,消除上访隐患。2012年11月,辛章办事处王某诉孙某财产所有权纠纷一案,原告王某不服判决,声称如果今天不能按其要求解决此事,明天将进京上访。针对此种情况,法庭积极协助辛章办事处,共同商讨解决方案,寻找解决途径,并给原被告双方讲法律,疏导当事人的情绪。经过十几天的努力工作,最终找到原被告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三、促和谐,创新民事调解做法

  扬芬港法庭始终关心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积极指导并参与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群众正常权益,使农村的大量矛盾得以有效化解。

  一是构建平台,完善机制,努力实现与民调组织的全方位对接。法庭从建立健全民调组织联系网入手,努力构建与民调组织的联系平台,实现与村街民调组织的全方位对接。积极与司法行政部门进行沟通,加强对民调工作的协调指导。把各村街民调联络员与法庭民调指导员的联系方式制成联系卡,民调联络员可以随时向民调指导员咨询,双方及时沟通信息、了解情况,形成一种长期稳定的联动、协作关系。二是培训业务,指导调解,努力提高民调组织的调解能力。针对调解人员法律知识不足的问题,法庭充分利用审判人员法律知识深厚、调解经验丰富的优势,定期为人民调解员举办法制讲座,传授调解经验和技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选择典型案例组织民调人员参加庭审观摩,在庭审中增强民调人员的法律知识和调解能力。定期深入村街就地帮助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具体指导调解工作的开展,保证调解工作公正、公开、公平进行。三是深入村街,携手联动,积极帮助民调组织化解民间纠纷。法庭不仅注重对民调组织的业务指导,而且积极主动地深入村街,贴进群众。对于无法进入诉讼程序的矛盾纠纷,法官同样积极参与,协同民调人员以诉外介入的方式帮助群众化解。由于地理和价格原因,前几年,一些天津市民到扬芬港镇买房置业,但随着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出台及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上市,部分购房者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由于有关小产权房的相关法律尚未出台,法庭无法律可依的情况下无法受理该类案件,但矛盾问题已经存在并越来越多,不及时处理很可能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扬芬港法庭依托多年来建立的调解网络和新建成的司法调解服务站,积极沟通联络,摆事实,讲道理,最终促成业主与开发商接受了调解方案,使得一大批小产权房纠纷得以化解。

  四、提素质,创新队伍建设途径

  扬芬港法庭高度重视干警的教育培训,坚持将开展法治理念教育、司法良知教育和工作纪律教育贯穿工作始终,努力打造知识丰富、纪律严明、团结互助的干警队伍。

  一是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审判工作纪律和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全体干警强化纪律法规观念,自觉做到心有戒尺、敬畏法纪。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组织干警学习有关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方面知识,拓宽知识面,从而为办案起到良好的辅助作用,大大提高了调解率。二是严格约束干警业内外行为。法庭严格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等规定,不断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按照法院系统“五个严禁”、“十条禁令”的要求,严格执行法官回避制度,预防关系案、人情案和乱收费现象发生,保证所有的案件都能得到公平公正的解决,达到人民满意。三是进行“柔性管理”。扬芬港法庭采取“柔性管理”方式,营造崇高的法治精神和相互协作的团结氛围,深层次地激发干警的工作动力。注重表率作用,庭长事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赢得大家信赖与支持。坚持因人而异的教育方式,多进行沟通谈心,在感情上与干警拉近距离,调动干警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工作中,集思广益,多开民主生活会,让干警独立自主、自由地发表意见和建议,实现“群言堂式的柔性决策”。
责任编辑:霸州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