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质效提升专项活动的进一步开展,4月17日上午,霸州法院召开民商事、行政案件调度会,苏焕楼、张国威两位副院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苏焕楼副院长主持对第一季度民商事案件发还改判原因、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剖析,随后各业务部门对本部门第一季度工作情况进行了分析总结,结合结案率、调撤率、发还改判情况对本部门审判质效指标完成情况做了简要汇报。听取汇报后,苏焕楼副院长作了总结发言,特别强调,第一季度审判工作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较好,为确保全年工作任务优质高效、整体工作创先争优奠定了基础,但总体形势不容乐观,必须正视不足,切实增强紧迫感。作为部门负责人,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学会管理、敢于担当。最后就如何发挥庭室负责人作用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明确庭室负责人审判管理责任人地位。要求庭室负责人充分发挥审判质量、效率管理职能,当好审判管理的责任人,保证审判工作良性运行。庭长要对本部门的审判工作运行状况做到心中有数,了如指掌,及时根据指标数据运行状况调整工作策略。
二是加强庭室负责人对重点质效指标的监控。要求庭室负责人密切关注体现审判质效的结收案比、调撤率、发改率、信访率等指标,特别是关注案件上诉率、改判发回率、行政案件撤诉率等重点绩效指标,尤其对目前还比较落后的指标,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举措,提升质效水平。
三是加强庭室负责人对案件质量的监控。要求庭室负责人作为案件质量的第一责任人,督促检查法官和合议庭依法办案,提高案件质量。把好裁判文书签发关,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力度,以高质量的裁判文书提高服判息诉率,压降上诉率。
四是加强庭室负责人对审判效率的监控。要求庭室负责人对案件的立案、送达、排期、开庭、裁判、执行、结案、归档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和动态监督、管理,以保障案件审理公正、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