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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碰硬攻坚专项行动的 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6-10 09:20:59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活动抓出实效,并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按照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碰硬攻坚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碰硬攻坚专项行动是我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直接关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切身感受,关乎整个活动的成效。全院干警要正视困难,鼓足勇气,从现在起到活动结束,对当前困扰法院立案、审理、执行工作的疑难棘手问题进行一次集中梳理,深挖原因,广筹对策,敢于碰硬,务求攻坚,力争80%以上的疑难问题得以解决,活动结束时力争达到“四个一”目标:举措有力,解决一系列困扰法院的疑难问题;善于总结,形成一整套严谨有效的工作制度;广泛宣传,曝光一部分情节恶劣的闹访缠诉者;效果显著,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性认可。

二、组织领导

成立碰硬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于吉春任组长,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张庆明任副组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行局综合科,执行局综合科科长李建民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项活动的协调联络。

三、工作措施

一是干警素质要提升。打铁还需自身硬,碰硬攻坚关键还在于自身素质。干警要注重平时的学习积累,善于总结,把学习和工作结合起来。各庭室要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研讨,同时要强化合议庭功能,在困难面前集思广益,要敢于碰硬更要善于攻坚。干警在工作中还要树立责任意识,工作前移,切实做到急当事人之所急,尽早化解矛盾,争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二是法院权威要树立。法院维护的是公平和正义,其权威是法律赋予的,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同时要敢于和别有用心的缠访闹访者做斗争。要严把立案关,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不能立案,不能使法院不能解决的矛盾流入法院,损害法律尊严和法院权威;要严格依法办案,不受干涉不畏威胁,法院不是各种势力角逐的场所和工具;执行要加大力度,尽快提请市委政法委建立拒执刑责追究机制,对长期拒执、暴力拒执、以上访相威胁拒执者,要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营造有利于执行的良好局面。专项行动期间,向2013年底前未结案件的被执行人,统一送达《督促履行通知书》,对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高令、限制出境、罚款、拘留、移送拒执罪惩罚的被执行人进行预警;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件罚款、拘留一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是相关制度要落实。碰硬攻坚,制度是保障。专项行动期间,要对立案制度、审判制度、执行制度进行一次细致梳理,使其进一步完善,抓好落实,确保每一件案件全程无瑕疵。要严格工作纪律和廉洁制度,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使干警放开手脚碰硬攻坚。此外,要争取执行救助基金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解决当前法院面临的现实困难。

四是要争取党委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法院工作离不开党委领导和社会各界支持,碰硬攻坚更是如此。专项行动中,采取行动和措施要及时向市委汇报,并与相关部门沟通,争取领导和支持。

四、宣传要求

专项行动中要加强与报刊、电视台等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加强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行动中应注意视频资料、照片等的收集,对典型案例和感人事例,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同时要大张旗鼓的对别有用心的闹访缠访当事人典型予以曝光,扭转不良社会风气。
责任编辑:霸州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