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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借力审执平台强化普法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06-10 11:26:13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自身职业优势,把审理执行的过程都变成普法的过程,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深入开展借力审执平台强化普法活动,促进司法与普法的高度融合,提升全民的法律素养。

一、指导思想

做好普法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要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加强法治宣传,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强音,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使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紧紧围绕在全社会培育法治信仰、倡导契约精神、树立规则意识这个目标,持续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安排

  进一步深化对普法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普法工作的自觉性,把开展普法工作纳入审判执行工作整体布局,把普法贯穿于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紧密结合审执工作实际,主动融入普法教育,实现办案与普法有机结合。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明确重点、搭建平台”等方式,广泛开展普法活动,扎实推进法治霸州建设。

(一)积极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

  教育公民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引导机关、乡村、社区、学校、家庭、企业、单位及市场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法官走出去。组织法官深入乡村、走进校园、走进机关、走进企业、走进单位,针对普法对象的不同需求,量体裁衣开展普法教育。深入乡村,选取发生在群众身边、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具有代表性和警示意义的典型案例,如婚姻家庭、继承、宅基地、土地承包等,到村街、工厂、学校、社区,就地开庭,就地调解;走进社区,开展以法律咨询、以案说法等为主题的宣讲活动。宣讲内容重点为物业纠纷、相邻纠纷等相关的法律知识。走进机关,就行政执法中的疑难问题和行政案件应诉中的问题进行讲解,并结合具体案例对行政执法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剖析,选取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督、卫生防疫等领域的法规,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提升行政机关特别是一线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促进依法行政;走进企业,开展企业管理人员和法务人员法律知识专项培训,就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规避商业风险,依法纳税、环境保护、健全企业自身用工制度、工伤赔偿,合同纠纷管辖等方面向企业管理人员进行详细的法律释明,并就企业代表提出的一系列具体法律问题做出解答。在劳动密集型企业举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讲座。重点宣讲《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与劳动者权益维护密切相关的法律,将职工的基本权利义务,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工伤事故的认定和维权、索要拖欠工资和劳动争议的处理方法等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并结合具体案例帮助职工加强理解;走进学校,开设法制园地,举办法制教育专题报告会,举办模拟法庭,分析学生群体中存在的不良行为,结合具体案例,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法纪观。

群众请进来。为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定期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等各界人士到法院参观、座谈、观摩庭审,介绍法院审判工作情况,组织法院业务骨干、资深法官就相关法律问题解答大家的提问。通过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法院的办案流程,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认知法院、了解法院的平台。选择具有典型教育意义、适合公开旁听的案件,组织被执行人观摩庭审,利用公开开庭的时机,让当事人及旁听群众接受法治教育。使普法教育更直接、生动。

  (二)借助法院“五公开三建设”成果,创设普法工作平台。

今年以来,霸州法院大力推进“五公开三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庭审公开、信访公开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一乡一庭”建设、信息化建设),目前,五公开三建设已取得显著成果,同时为普法活动的开展创设了平台。

将诉讼服务中心建成普法的舞台。充分发挥导诉台、12368天平热线、诉调对接中心的作用,为群众提供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诉讼指南及各类普法手册;在公示屏幕滚动播出诉讼须知;整合查询咨询、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职能,满足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

将基层法庭建成普法的最前沿。充分发挥农村基层法庭身处基层面对群众直接接触社会的优势,承担起农村普法的重任,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普法,两者不偏废。围绕当前的热点问题,根据农村工作特点,结合普法规划和全市普法工作要求,突出重点,更新观念,通过多角度、多形式的宣传,将宣传的触角深入到基层,通过集中讲座,个别答疑,以案说法等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对辖区群众进行普法教育。

依托信息化建设成果,落实司法公开要求。强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庭审公开、信访公开等“五公开”,确保当事人及社会公众能知情、能参与、能表达、能监督,让群众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感受公开、公正、透明。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络、微博等平台,向当事人、社会公众公开法院审判活动信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河北诉讼无忧网、廊坊中院网,及时上网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以调解或和解方式结案、以撤诉或按照撤诉处理方式结案、其他特殊情况外的生效裁判文书。通过电视台、网络平台,向当事人、社会公众依法公开执行案件的执行活动主体信息、执行标的信息、执行活动依据信息、执行活动理由信息、执行活动结果信息。通过网上庭审直播活动公开法院审判活动信息,逐步扩大庭审直播向当事人、社会公众公开法院审判活动信息的工作力度。依托信息化技术,把公开作为解决涉诉信访工作良性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全面推进“阳光信访”。建设视频接访室,全面推进视频接访、网上信访。

  三、组织领导

市法院成立“审执与普法合一”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河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永祥同志任副组长,苏焕楼、张国威、张庆明、刘向田、刘洪权、高泽言、吴胜利、张海涛、王艳梅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洪权同志兼任。  

四、工作要求

  把开展好“审执与普法合一”活动作为重要工作任务,严格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扎实有序健康进行。

(一)强化责任主体

院党组是抓好“审执与普法合一”活动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安排,推动工作落实。主要领导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工作一线,具体指导,解决实际问题。有关部门和人员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鼓励积极创新

认真贯彻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安排,在抓实基本环节、不折不扣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开展活动的载体,创新普法工作的方式方法,使活动更贴近实际、更具有特色、更富有成效。

(三)加强督促检查

院“审执与普法合一”活动领导小组要强化督导责任,提高督导能力,把从严要求贯穿督导工作全过程。要抓好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督导,随时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开设专栏、典型宣传、工作综述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全面反映活动开展的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在活动开展的各个环节,及时选树一批实施效果好、群众公认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广泛宣传,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五)坚持统筹兼顾

运用系统思维、辩证思维,搞好统筹,突出重点。要把开展活动同做好全年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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