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廊坊中院召开全市两级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大厂、永清、霸州法院分别做了经验介绍和表态发言。
会后,霸州法院按照会议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河要求,为实现今年年底前有效缓解执行难,明年年底前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按时按质完成:
一是以司法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按照司法改革要求,足额配齐执行人员,将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人员充实到执行队伍;切实保障执行车辆、装备的配备、更新,从物资、资金上切实满足执行工作需要;加强业务培训,有针对性的开展业务培训,使执行队伍不断适应执行工作新要求;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责任划分,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员坚决调离执行岗位;加强廉政教育,打造一支廉洁高效的执行队伍。
二是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创新执行模式。新形势下的执行工作要求我们要不断摒弃旧的、落后的执行方式方法,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新的执行方式方法,以适应新形势新常态的需要。目前,全国法院执行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就为我们提供了一次契机。要依托审判执行管理平台,对执行每个关键节点加强管理;不断拓展完善执行查控系统,继续与地方金融机构和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尽快实现数据共享;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和单兵设备的优势,做到痕迹执行,关键案件有据可查;通过信息公开、文书上网等阳光执行,使执行活动公正合法。
三是以主动执行工作为促进,进一步完善立审执对接。将主动执行理念贯穿于立、审、执全过程,建立起法院内部权责明晰的工作制度,最终形成“大执行”格局。在明确立案、审判、执行各自职责的基础上,将执行关口前移,实现立、审、执的无缝对接;做好有民事执行内容案件跟踪履行工作,对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执行局提前主动介入;完善数据统计,形成科学高效的主动执行绩效考评机制;强化案件移送制度,对符合法律规定的移送案件由审判庭主动移送,执行局快速执行。
四是以坚持改革创新为起点,建立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构想,探索实行执行案件分类分级管理,将执行案件划分不同类级,简易案件简易执行,复杂案件重点执行,无财产案件终结执行,对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保持对“老赖”的高压态势;建立针对执行人员的科学考评机制,通过科学划分工作任务,及时预警督办,事前事后监督,建立反消极执行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执行效力;对执行环节科学分解,形成流水作业模式,最大限度提高执行效率,特别是对财产调查环节,集中统一进行,并畅通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寻求外援,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职能部门沟通配合,在全社会形成破解执行难的合力,让老赖无处容身,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得到保护,正义得到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