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上午霸州市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牛双秋到霸州法院检查指导工作。
牛双秋书记一行来到霸州法院第七审判庭对一起环境污染案进行了全程旁听。此起案件由霸州法院院长张海河担任审判长,霸州检察院检察长王德峰出庭支持公诉。霸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某于2017年2月份至3月11日,在霸州市王庄子乡王庄子村,非法从事电镀经营,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危险特性为T,毒性)20余吨,通过暗管排放至王庄子村村西沟渠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经过法庭审理,案件证据全部质证完毕,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被告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多次表示悔过,合议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牛双秋书记对霸州法院、霸州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院长发挥带头作用率先垂范,主动作为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司法服务京津冀大局,做青山绿水的司法守护者给予高度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