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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
作者:周鹏  发布时间:2019-07-08 09:35:56 打印 字号: | |
  5月23日,霸州法院公开宣判了以马某为首的涉恶案件。霸州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各界群众旁听了公开宣判。

  经法院审理查明,马某东等人犯罪是明确以马某东为组织者和领导者,以李某、马某、刘某生、李某、王某鏖(以上五人另案处理)、沈某福、张某鹏、姜某龙、牛某红、杜某超、李某旺(以上六人已判刑)、王某超(在逃)、姚某、赵某坤、刘某、宏某为成员,通过开设赌场、放高利贷、征地拆迁、垄断经营物流等方式获取经济利益,多次实施了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方面的犯罪行为,其犯罪特征符合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规定的关于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

  依据五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危害后果等,在依法开庭审理后当庭宣判,分别对五名被告人判处不同刑罚,其中,最高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三十七万元,没收非法所得273万余元,退赔职务侵占款127万余元。

  霸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泽言在接受市电视台采访中指出,今后,霸州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正确理解适用两院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和近期发布的四个办理扫黑除恶案件意见的精神,坚持依法从严从快审理。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做到快立、快审、快判,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充分及时适用查封、扣押、冻结以及财产刑手段,罚没其违法犯罪所得,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加强与公安、检察、监委的配合,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深化一案三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彻底清除黑恶势力的土壤,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以最佳战绩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人民战争,需要全民共同参与,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使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无处遁形,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社会环境。也借此敦促所有犯罪分子,认清形势,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才是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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