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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追索劳动报酬引纠纷 法院成功调解促和谐
作者:李薇  发布时间:2021-06-15 16:19:08 打印 字号: | |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霸州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司法理念,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得到进一步优化。

原告于某涛自2016年初便开始在被告郭某钟的家具厂从事采购员工作。截至2020年9月份,因家具厂不能按期发放工资,于某涛辞职,但家具厂仍拖欠于某涛数月工资共计35000元,并于2021年1月24日为于某涛出具了欠条一张。现原告于某涛多次向家具厂索要上述工资,但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故起诉至法院。

我院胜芳法庭法官在收到原告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书后,迅速审核并整理保全材料,第一时间帮助原告申请了执行保全立案。同时,法官积极与霸州市东段乡派出所联系,沟通好了调取笔录的手续和时间,第一时间完成了调证工作。在审理过程中,胜芳法庭法官带领书记员积极与被告沟通,从情理法的角度做好被告的思想工作,告知被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既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又违背了社会道德,对被告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成功说服被告答应偿还原告工资。法官在第一时间为双方当事人出具了民事调解书,约定了被告给付原告劳动报酬的日期。

本案在胜芳法庭法官的积极沟通下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从源头上解决了纠纷与矛盾,即贯彻了人民法院便民、利民的工作方针,也积极回应了群众关切,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司法的温度。


 
责任编辑:李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