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政法教育整顿活动以来,胜芳人民法庭多措并举,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教育整顿活动的重要内容和突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立足群众需求,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为民办实事,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当事人李某与被告张某因合同纠纷来我院起诉,但因被告张某是外省人员,已多年不在本市生活与经营生意,为此次案件的送达和审理增加了难度。我院承办法官多次与原告深入了解案情,充分详实的核实了原告的起诉证据及纠纷经过,并与被告所在地政府、公安机关及村委会进行了数次沟通并进行了委托送达,按照法律相关程序进行了邮寄及公告,并成功开庭质证及审判,成功维护了当事人李某的合法权益。
事后,李某有感于胜芳法庭不辞辛苦干实事,匐下身子解民愁,切实感受到了司法机关对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充分保护与重视,真正的把“群众利益无小事”挂在心头,并为霸州市人民法院胜芳法庭及案件承办法官献上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