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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廊坊经验”传承者专刊|高效司法惠民生
  发布时间:2021-08-19 11:28:57 打印 字号: | |

2021年7月16日,霸州法院胜芳法庭的书记员高吉强同志像往常一样在单位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下午快要下班的时候,门外齐刷刷进来九名农民工,他们的目的都是咨询立案,想要追索劳动报酬。胜芳镇民营企业较多,所以外来流动人口也多,像是这种讨要劳动报酬的案子每年都有。高吉强让九个人依次叙述。原来这九个人都在某软包厂上班,经营软包厂的是一对来自黑龙江省的夫妇孙某和曲某。九个人中有今年2月份开始到软包厂上班的,有3月份的,还有4月份的,无论工作时间长短,遭遇都是一样的,因为老板一直没有发工资。如今的情形是厂子已经停工了,老板也不见了,工资不知道怎么解决。

事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高吉强立即向法庭庭长左本武汇报,左庭长当机立断:放弃双休日,加快立案进程,减轻当事人诉累,解决农民工讨薪之急。经过统计,九名农民工欲起诉的某软包厂老板孙某、曲某拖欠9人工资达82809.1元。7月18日,经过征求本人意见,九名农民工在法庭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顺利立案。九起案件由王元斌法官统一承办。

立案后第二天,王法官了解到被告夫妻俩经营的软包厂没有进行工商登记,九名原告也无法提供二被告的联系方式,也不知道二人现在的住址,案件难度系数加大。书记员高吉强多方查找,调动各方积极性,终于在一周后找到了二被告的联系方式。最初,二被告拒绝与法庭人员电话联系。经过王法官团队多次做思想工作,二被告最终签署了应诉手续。王法官主持庭前调解,调解期间,二被告认可欠薪事实,提出来要外出索要欠款,委托母亲阚某出席庭审。

2021年8月4日,九名农民工讨薪案开庭审理。庭审中,二被告的代理人阚某对欠付九原告工资事实认可。为了防止二被告逃避义务,王法官结合九原告当庭出示的二被告为九原告出具的工资单及与二被告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在庭审结束后立刻制作民事判决书,认定九原告为二被告提供劳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判决被告孙某、曲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九原告劳动报酬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2021年8月10日,九名原告到胜芳法庭领取了判决书,二被告也顺利送达。

历时二十四天,九件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顺利结案。九名农民工拿到判决书时朴实的感谢话以及放松的微笑为讨薪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霸州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