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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廊坊经验”传承者专刊|离婚夫妻争夺孩子抚养权 法官成功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1-08-19 11:33:22 打印 字号: | |

夫妻离婚后上演“夺子大战”,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法、化之以爱,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日前,霸州法院扬芬港法庭妥善化解了一起确认离婚协议效力纠纷案,宋广楷法官和书记员从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经过苦口婆心的耐心劝说,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王某和刘某于2017年结婚, 2018年生育一子,取名王某某。后因双方感情不和,2018年年底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并签订离婚协议,约定王某某由王某抚养,王某自行负担抚养费,刘某无需负担抚养费。但离婚后不久,王某忙于上班赚钱无时间精力照看王某某,王某的父亲去世,母亲残疾也无力抚养王某某,王某遂想将王某某交由其姐照看,但王某的姐姐表示自己已有2个孩子需要照看,没有精力再抚养王某某。王某见家中无人能照看王某某,遂通知前妻刘某帮忙照顾。2021年,王某想让刘某将孩子交给自己抚养,但刘某坚决不同意。王某遂以确认合同效力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效力,并要求刘某交还王某某由其抚养。

案件受理后,扬芬港法庭的宋广楷法官认为双方在民政局有离婚协议,依据法律规定,该离婚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王某某应由王某抚养。但案件难点在于王某某随刘某生活已有一段时间,母子感情很好,如果贸然判决王某某由王某抚养,不仅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而且到执行阶段也会有很大困难。考虑到这些,宋法官决定先组织双方调解。

起初,调解并不顺利。王某坚持要求刘某将孩子交由自己抚养,并称刘某自从接走孩子后就不允许其探望孩子,3年有余王某某未叫其一声爸爸。刘某则认为王某及王某家人都无法抚养孩子,且抚养期间王某未支付过抚养费,亦未对孩子表示过关心。双方态度强硬,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案件陷入僵局。

宋法官没有气馁,见双方都不肯让步,于是转变了调解策略。先让双方平复下情绪,由法庭人员分别与双方沟通。询问王某是否出于真实意愿抚养孩子,如何抚养孩子,孩子教育问题等基本情况。在了解王某真实意愿后,法庭人员提出轮流抚养孩子的建议,但刘某只同意王某看望孩子不同意王某接走孩子。刘某表示,担心王某接走孩子后不让孩子与自己见面接触。

了解到刘某的顾虑后,宋法官考虑到双方的本意均是为了孩子,又提出了循序渐进的策略。劝说王某,孩子长久没有和你一起生活,难免会对你有陌生感,如果贸然接回孩子,可能会让孩子不适应而加剧对你的排斥心里,适得其反。你可以先尝试和刘某共同接送孩子上下学,共同做饭,其目的:一是培育你与孩子的感情;二是孩子还在刘某的看护下,减少刘某的忧虑,增加对你的信任感;三是维持孩子日常生活环境,对孩子成长有利。经过法庭人员的反复劝说,王某表示同意。法庭人员围绕孩子成长以及利弊与刘某沟通此提议,如果王某以实际行动表示愿意抚养孩子,孩子与王某相处融洽,你对王某有了一定的信任之后再进一步商量孩子之后跟谁生活;如果王某仅持续了一段时间,并非真心抚养孩子,因孩子还在你的看护下,你可以继续抚养孩子。经过多轮劝解,刘某被法庭人员的工作态度感动了,也同意了此方案。王某为表诚意,申请撤诉,双方互留电话,纠纷得以解决。


 

 
责任编辑:霸州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