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是霸州市康仙庄乡某村的村民,虽然年过半百,但是为了挣钱贴补家用,2019年7月,李某通过亲属介绍到本村的某五金厂上班,从事冲压工作,一干就是一年多。2020年9月,李某在工作中发生事故,造成食指和中指受伤。事故发生后,李某被送往医院治疗。如同大多数工伤案件一样,李某出院后为赔偿款问题和老板无法达成一致。李某于2021年5月向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经过审查,认为李某已经超过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对李某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21年7月,李某将某五金厂诉至法院。
康仙庄法庭的吴建民法官承办了李某的案件。他详细询问了李某案件的发生经过,查看李某的伤情,叮嘱李某要相信法律,按照诉讼程序的规定参与诉讼活动。在了解到李某与被告某五金厂的老板张某是同村,李某已经在厂子工作了一年多的情况以后,吴法官决定先行调解,做好张某的思想工作。一方面,他从法理入手,给张某讲解了法律的相关规定,根据审判经验,向张某释明同种伤情下应赔偿的金额。另一方面,他又从情理入手,从同村情谊谈到工厂的诚信经营,字字句句说到张某的心里,让张某下定决心尽快解决问题。2021年8月16日,张某将事先讲好的赔偿款交付给李某,李某立即撤回了起诉,至此两家冰释前嫌,一起工伤纠纷案件得以巧妙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