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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风化雨润民心——辛章开发区法庭工作侧记
作者:梁洪燚  发布时间:2021-08-23 10:48:32 打印 字号: | |

“调解是化解矛盾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我们的调解,当事人双方能化干戈为玉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实现情与法的融合,不仅可以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而且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只要能通过自己的调解让双方化解矛盾,那么我的工作就会很有意义。我会一直坚持下去的……”老王同志说。

其三 “乌龙”事件也要管

“乌龙”本义“误入”,就是搞错了、误会了,导致不必要的损失。老王同志不是球迷,自然不关心哪个球队踢了乌龙球,但是老王是热心人,老百姓的乌龙事能帮的还是要帮的。

话说策城的老张(化名)和村委会申请了一处宅基地,交了30000元。村委会依照规矩出具了收据。老张后来觉得这块宅基地不对心思,向村干部提出想调换一下。不知道什么原因没有换成,老张就一直没有在这块宅基地上盖房。后来,村里的老李(化名)在这块宅基地上盖了一所房子对外出租。老张得知之后,找到老李。老李非常理直气壮的说:“这块宅基地是我的,我给村里交了30000元。”老张听后找到了村委会。村委会请来老王同志帮忙处理。老王同志了解之后,决定“顺藤摸瓜”。

他先看了看老张的收条,确定是真的。然后来到老李家,问老李那30000元交给谁了,得到的回复是交给老李的哥哥,请他交到了村里。于是,老王同志又去找老李的哥哥,老李的哥哥说交给村里的会计了。老王同志问他有没有收据,他说没有。接下来大家也猜到了,老王同志又去找会计,会计说自己怎么可能做“一女二嫁”的事,他知道那块宅基地已经是别家的了,所以没收钱,自然也不会出收据。到现在事情就已经很明了了,老王同志又回去找老李的哥哥,一来二去知道了其中的差头:因为老李的哥哥拿了钱但没有把事情办成,老李以为事情已经办成了,所以在宅基地上盖了房。老张此时理直气壮了——拆了!那是我的宅基地。

盖房子对一个普通人家来说称得上是第一大花销。拆吧,老李不认头,不拆吧,老张不同意。这时候,老王的调解心经又发挥作用了。他了解到老张家境不错,城里买了房,村里还有住处,于是就劝老张把宅基地让给老李。对老李那边则是说明法律后果,让老李找他哥哥解决内部问题,把宅基地的钱支付给老张,并且给老张一些补偿。

通过老王同志的巧妙斡旋,村委会积极做好后续工作。老张最终同意放弃了宅基地。老李把宅基地钱给了老张,老张只是象征性地收了一点补偿。这件事可谓“双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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