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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劳动者争取最大的权益
  发布时间:2021-08-23 10:53:38 打印 字号: | |

近日,霸州法院信安法庭利用近一上午的时间成功调解了五件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经了解,袁某等五人于2019年3月先后到石某的家具厂上班。石某未按照法律规定与袁某等五人签订劳动合同,自当年9月份开始拖欠袁某等五人工资。2020年1月,袁某等五人准备回家过年,打算年后再返厂上班,石某承诺年前会以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拖欠的工资。但年后新冠疫情突发,袁某等五人均未能返厂,石某也未按承诺支付工资。经袁某等五人多次催要,石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双方交涉一年多无果,无奈之下,袁某等人在2021年5月份先后到法院起诉要求石某支付拖欠工资。

信安法庭任法官承办了袁某等人诉石某系列案。任法官第一时间和五个原告取得联系,但尝试多种方法仍无法联系到被告本人,只联系到被告的哥哥。任法官考虑到袁某等人工资已经被拖欠一年多,如果不能及时化解矛盾可能会形成不稳定因素。于是,任法官和书记员通过被告哥哥一起作被告的思想工作,告知被告原告等人从老家远赴千里外出打工的艰辛和不易,同时也明确指出其未按时支付工资系违法行为。通过被告哥哥的多次转述,任法官得到被告愿意接受调解的信息。

任法官本以为本案程序可以顺利进行了,就和书记员制定了详细的调解方案。但是问题又出现了,被告石某一直不肯到庭诉讼,只是通过其哥哥代为表达意见,案件陷入僵局。任法官当即改变措施,给予被告宽限期,要求被告哥哥继续做被告的工作。最终被告同意委托其哥哥为诉讼代理人,被告的哥哥愿意代为履行支付拖欠的报酬,以共同被告的身份参加诉讼。原告等五人被任法官和被告哥哥的行为所感动,作出了让步。双方最终成功达成限期履行的调解协议,五起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依法审理劳动者讨薪案是法官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最好体现。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可以最大限度的督促义务人自动履行义务,保护权利人的胜诉权益。


 
责任编辑:霸州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