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廊坊中院黄汝端副院长一行到霸州法院督导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发布时间:2022-08-28 10:51:49 打印 字号: | |

8月28日上午,廊坊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汝端,民一庭庭长马令梅,民一庭副庭长刘德璋一行到我院督导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党组书记、院长刘炳辉,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海涛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黄汝端副院长认真听取了霸州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情况汇报,重点分析了当前霸州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与不足,就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提升方法进行解读指导,并对下一阶段工作做出安排部署。黄汝端副院长强调,要高度重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这一重点工作,狠抓“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等各项指标,花最大力气提高审判质效,争取在优化营商环境评比工作中取得好成绩。

最后,刘炳辉院长表示,霸州法院将以此次督导为契机,坚决贯彻落实河北省高院、廊坊中院的指示要求,坚持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到立案、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在提升执行合同质效、优化破产审判工作、强化线上诉讼服务等方面争先进位,坚持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予以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充分发挥服务保障职能,全面提高营商环境评价各项指标,全方位助力霸州营商环境的优化发展,全力护航霸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巨轮行稳致远。





 
责任编辑:霸州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