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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护金融 保民生 促稳定----霸州法院金融法庭妥善处理房屋抵押贷款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3-03-14 17:47:53 打印 字号: | |

房屋抵押贷款纠纷案件的审理,既涉及金融债权的安全,又事关抵押人的基本居住权益。霸州法院金融法庭秉持护金融、保民生、促稳定的办案宗旨,不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积极促成银行与债务人和解,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王某向某银行贷款5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并以其名下房产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后因王某未依约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银行起诉到霸州法院并申请查封了抵押房屋。在法官面前,王某面露难色,一再表示因疫情原因工厂生产受到影响,不能如期偿还贷款;且因家人生病还需筹集资金积极治疗,生活确实困难,目前三代人住在抵押的房屋内,一旦被判决进入执行程序,五口人将居无定所。

了解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和希望保住房产的强烈意愿后,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沟通,可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该案判决生效后,法官并未放弃,继续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沟通,为双方寻求最佳解决途径,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被告按约定分批支付贷款本息,原告亦不再申请法院处置抵押房产。

  近一年来,霸州法院共成功调解处理房屋抵押贷款纠纷案件53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抓住每一个有利于促成当事人和解的机会,将调解原则贯穿于诉讼全过程,理清关系、找准症结、推心置腹、动之以情,充分做到调解方式多样化,调解效果社会化,调解手段人性化,调解结案高效化,在充分保障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居住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霸州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