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实质化解民转刑案件矛盾纠纷点,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霸州法院刑庭法官能动履职,通过多次对被告人、被害人调解疏导,双方事心双解,被告人判处免于刑事处罚,成功化解一起家庭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成为“廊坊经验”重塑工程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的新展现。
被害人李某甲与被告人李某乙系父子关系,在家庭春节聚会时,因家庭矛盾发生争吵、冲突,被告人将被害人打伤,经鉴定,伤情为轻伤二级。随后直至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双方仍互相怄气,矛盾未能缓解。
收到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案件后,承办法官意识到本案具有特殊性,若单纯机械“就案办案”,必定治标不治本,且极大可能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不仅疏离了亲情,也有可能衍生更多案件。
为了能彻底解决双方的矛盾,承办法官积极对被害人与被告人展开疏导调解工作,多次到看守所提审被告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宣讲国法人情,积极联系、引导被害人重视亲情家庭,缓和矛盾。经过不懈努力,庭审过程中,双方在法庭上均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互相承认各自的问题,被告人当庭向其父亲道歉,被害人也向被告人出具谅解书,并主动提出变更被告人的强制措施。
考虑本案特殊亲属关系以及案件发生的起因及后果,被告人认罪认错情况,遂从有利于本案双方当事人家庭矛盾化解的角度考虑,经院长提请审委会讨论决定,我院依法对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至此,一起因家庭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下一步,霸州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积极运用刑事和解制度,促进矛盾源头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