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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法院:家庭矛盾导致轻伤 调解“免处”修复亲情
作者:崔亮  发布时间:2024-07-12 09:42:05 打印 字号: | |

为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实质化解民转刑案件矛盾纠纷点,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霸州法院刑庭法官能动履职通过多次对被告人被害人调解疏导,双方事心双解,被告人判处免于刑事处罚,成功化解一起家庭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成为“廊坊经验”重塑工程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的新展现。

被害人李某甲与被告人李某乙系父子关系,在家庭春节聚会时,因家庭矛盾发生争吵、冲突,被告人将被害人打伤,经鉴定,伤情为轻伤二级随后直至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双方仍互相怄气矛盾未能缓解。

收到检察院移起诉的案件后,承办法官意识到本案具有特殊性,若单纯机械“就案办案”,必定治标不治本,且极大可能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不仅疏离了亲情,也有可能衍生更多案件

为了能彻底解决双方的矛盾,承办法官积极对被害人被告人展开疏导调解工作,多次到看守所提审被告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宣讲国法人情,积极联系引导被害人重视亲情家庭缓和矛盾。经过不懈努力庭审过程中,双方在法庭上均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互相承认各自的问题,被告人当庭向其父亲道歉,被害人向被告人出具谅解书,并主动提出变更被告人的强制措施。

考虑本案特殊亲属关系以及案件发生的起因及后果,被告人认罪认错情况,遂从有利于本案双方当事人家庭矛盾化解的角度考虑,经院长提请审委会讨论决定,我院依法对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至此,一起因家庭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下一步,霸州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积极运用刑事和解制度,促进矛盾源头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度。

 


 
责任编辑:霸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