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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法院:“诉前调解+司法确认”高效调处民间借贷纠纷

作者:霸州法院  发布时间:2024-12-25 10:19:52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民事案件呈高位增长趋势,霸州法院通过创新源头治理工作,采用多种诉前调解模式,积极推动矛盾在诉前就地化解。近日,霸州法院康仙庄法庭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高效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2012年、2013年,杨某分两次向徐某借款115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及还款期限。但杨某并未在约定的时间偿还徐某借款本息,鉴于杨某长期怠于履行义务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徐某的合法权益,故徐某准备诉至法院。

了解案情后,康仙庄法庭庭长刘华栋决定与双方当事人初步沟通,经与借款人杨某沟通后,其对借款事实认可,只是由于近年经营不善,无法偿还债务,但愿意与出借人协商进行分期还款,在征求双方意见后,法庭与人民调解委员会随即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耐心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得失,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理性解决纠纷。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约定杨某于20241231日前将借款本息一次性还清。但双方当事人均对对方能否履行协议心存疑虑,遂在人民调解员的引导下,双方一致决定向康仙庄人民法庭申请司法确认。

立案当日,承办法官就依法及时做出了司法确认裁定,双方当事人在收到裁定书后,均对司法确认程序表示满意,这不仅减轻了双方的诉累,而且给调解协议增加了一道保险。徐某表示,本来都做好打官司的准备了,结果没花一分诉讼费,也不用去对簿公堂,省心省力就把纠纷解决了,拿到了司法确认裁定书,有了强制力,我就更放心了,没想到问题这么快就能得到解决。

法理融合、情理并用的调解工作,能够让当事人的心静下来”“暖起来。接下来,霸州法院将始终践行如我在诉的理念,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调解合力,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方式零成本化解矛盾纠纷,不仅让当事人感受到法院办案的速度,更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适用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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